核心提示: 《百姓中国周刊》新疆伊宁讯(通讯员 龚璐)当前,我国多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,诈骗手法越来越多,诈骗后果也越来越恶劣,即使全国公安机关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这防范宣传工作,仍然有许多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,才对自己触犯法律的事情后知后觉。 自全国开展“断卡”行动开展以来,伊宁县也紧跟工作步骤,切实加大...
《百姓中国周刊》新疆伊宁讯(通讯员 龚璐)当前,我国多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,诈骗手法越来越多,诈骗后果也越来越恶劣,即使全国公安机关在紧锣密鼓的开展这防范宣传工作,仍然有许多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,才对自己触犯法律的事情后知后觉。
自全国开展“断卡”行动开展以来,伊宁县也紧跟工作步骤,切实加大打击力度,目前,已抓获涉及买卖银行卡、电话卡等嫌疑人79人,训诫51人,被依法打击处理的有28人。然而这其中大部分嫌疑人均表示,自己将自己的银行卡“卖”、“送”出去,且银行卡都是自己身份证办的,没偷没抢的,怎么会涉及到犯罪呢?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】的相关规定,这种买卖或是赠送银行卡、电话卡等行为,极有可能帮助到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犯罪活动,鉴于大部分人不是明知对方用来实施诈骗犯罪活动,遂对其进行训诫教育。在此,也进一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,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、电话卡以及微信、QQ等帐号,如果不在使用或是更换号码,一定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注销,切勿投机取巧,避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,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